4月11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公告,对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讯信息”)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和讯信息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未能对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有效管理;
二是证券投顾业务的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不规范,存在误导性营销宣传、承诺或保证投资收益的行为;
三是未有效执行对客户的风险测评;
四是向客户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时未告知客户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登记编码;
五是合规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健全,对从业人员通过自媒体平台展业缺乏有效管理。
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2020年10月修订)》第三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基于上述违规行为,依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2020年10月修订)》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和讯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和讯科技成立于1995年5月,主要经营业务包括:技术开发、资讯、服务;证券投资咨询;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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