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乾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因敏感数据安全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
邓淼(时任乾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李夏(时任乾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岗)二人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均受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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