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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宇虚假陈述案持续推进 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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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2-11 19: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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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股民诉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3003,简称:*ST龙宇(维权))证券虚假陈述案持续推进。

  原告代理人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ST龙宇涉嫌多项证券虚假陈述,我们已代理多批股民提交起诉材料。(厉健律师专栏)

  案情回溯,2024年4月30日,*ST龙宇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4年8月31日,*ST龙宇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是对 2018-2022 年度、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追溯调整。2024年10月19日,*ST龙宇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2024年12月16日晚,*ST龙宇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暂定:在2019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龙宇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ST龙宇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2019年4月1日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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